车管所采购自助违法处理机采购(HCZC2018-X1-076-GSZB)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9-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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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车管所采购自助违法处理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车管所采购自助违法处理机采购
项目编号:HCZC2018-X1-076-GSZB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自助违法处理机采购5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到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69号购买询价文件,售价250元/份,询价文件不代办邮寄,且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方式:由报价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如下证件资料方予购买:(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竞标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近半年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完整有效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七、报价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00元)。
以转账、电汇(非任何现金及非个人转账形式)方式缴纳,并在进账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竞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9月28日16时30分前在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69号)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报价截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16时3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69号)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415号
联系人:黄新茗 电话:0778-22976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369号
项目负责人:韦玉夏 联系电话:0778-2772599
3.监督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8-2270025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