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拍卖服务采购 (GS2018-Z3-G070GG)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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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来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拍卖服务采购
二、 项目编号:GS2018-Z3-G070GG
三、 采购单位: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
联系人:周钰 联系电话:0772-4285759
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维林大道418号金融投资大厦5楼
项目负责人:蒙丽丽 联系电话:0772-4238777
五、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2日
六、 更正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七、 1、原招标文件第2页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具有三名以上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更正为“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原招标文件第5页(四)至少具有三名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投标时提供拍卖师身份证、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及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更正为“(四)至少具有三名国家注册拍卖师,其中一名必须为本单位自有拍卖师,投标时提供拍卖师身份证、拍卖师执业资格证,自有拍卖师须提供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第13页(9)投标人三名以上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拍卖师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和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原件核查,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更正为“投标人的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拍卖师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和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原件核查,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28页(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自有国家注册拍卖师,每人2.5分,满分10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拍卖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拍卖师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投标人自有国家注册拍卖师,每增加1人得2.5分,满分10分。(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拍卖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注册拍卖师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
5、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三名以上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拍卖师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和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原件核查,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均更正为“投标人的在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拍卖师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和2018年以来3个月以上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所在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复印件〕(原件核查,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