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项目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服务采购(LBXCZC2019-C3-00003-GSZB)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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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1-18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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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项目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服务采购(LBXCZC2019-C3-00003-GSZB)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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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忻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项目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项目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BXCZC2019-C3-00003-GS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概况 |
拟选定中标单位数量 |
实施地点 |
交货时间 |
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项目取土化验与田间试验服务采购 |
1项 |
一、服务内容 土壤样品化验:土壤容重、有机质、Ph、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基本项目及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硒等大、中、微量元素; 土壤样品采集:采样点由忻城县农业农村局指定,任务90个; 田间试验:2个,其中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试验1个,经济作物"2+x"试验1个。 二、主要服务要求 1、样品化验过程要求严格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并在采购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质量控制技术方案。 2、检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和检测,质控合格后出具质控报告,并提交检测报告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并将所有样品妥善保管至采购人提出递交的指定地点。 3、检测结果归采购单位所有,成交人必须对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 4、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的督促和相关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5、采购人需提供详细的土壤样品采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土壤样品采样要求与采样方法开展样品采集工作。 6、采购人必须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田间试验方案开展田间试验,收集相关数据,提交试验报告。 三、主要技术要求 1、采样要求 成交人按采购人提供样品编号、采样地点和经纬度等信息,进行样品采样工作,为方便采购人监督采样过程,成交人在采样过程中应使用采样管理软件系统规范采样工作。样品采集布点规划、采样现场指导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采样方法 样品按NY/T2911-201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中规范要求进行采样。 3、采样时成交人需按要求填写好采样记录表,使用GPS或北斗定位设备定位采样点经纬度,实际采样经纬度与采购人提供经纬度误差不得超过0.0001°,全部样品采集完成后,制作样品信息汇总表,将采样记录表原件及信息汇总表电子档交给采购人。 4、所有样品采样工作应在双方协商时限内完成。 5、检测要求 (1)土壤样品按检测标准要求制成每个250g的两份样品,一份用于检测, 另一份送至采购人以备复查; (2)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土壤容重、有机质、Ph、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基本项目及缓效钾、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硒等大、中、微量元素; (3)土壤样品检测方法要求:按照NY/T2911-2016《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中的标准化验样品。 (4)成交人需按采购人的质量控制要求做好质量控制记录,认真做好样品测试质量控制,项目完成后形成《质量控制报告》,与质量控制记录一起提交给采购人。 (5)项目最终完成提交正式的《检验报告》及Microsoft Excel 格式的检测结果汇总表。 |
1家 |
忻城县范围内 |
采样工作和土壤样品预处理工作2019年12月31前完成;土壤化验工作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田间试验工作2020年8月20前完成。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西山路719号)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文件,且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方式: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持下列材料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购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注:以上资料均要求合格有效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盘古支行
银行账号:22391201010558939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来宾市西山路719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磋商供应商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有效的法人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9日9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为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西山路719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6号
联系人:黄健意 联系电话:0772-66210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地址: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项目负责人:蒙丽丽 联系电话:0772-423877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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