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图书采购(GS2016-Z1-G075) 更改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16-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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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纸质图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S2016-Z1-G075
三、采购人名称:马山县教育局
地址:马山县银峰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0771-682378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项目联系人:宋欣欣,联系方式:0771-5828133、0771-5828117(传真)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8月18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9月30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内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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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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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中标人应保证所供图书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 2、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采购的图书必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供货齐全,送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3、验收不合格的图书(含缺页、破损、错发、短缺等)必须无条件免费全部更换与补齐。 4、交货时要求中标人图书送达时,要求书单相符,码洋标注清楚齐全,每页清单上有册数、金额的合计,每批清单有汇总。书目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随图书一起发送到项目学校。 |
…… |
………… |
★付款条件 |
1、本次所采购的货物无预付款; 2、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并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预先将中标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入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马山县支行;开户名称: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开户账号:20044101040005567),采购人在收到质量保证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将5%的质保金汇入国库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质保金等字样。 |
★其它要求 |
……………… 5、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9月6日下午15时~下午17时前按照附件2“图书样书清单”的要求提供样书每种各1本(共100种,投标人必须装箱排序,箱内提供样书详细清单包含书号、书名、出版社、定价、出版时间等信息,以便查对),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样书、所提供的样书低于96%的投标无效,样品递交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所提供的样书情况必须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相一致,符合或优于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及生产厂家标识。所有样品在2016年9月7日评标结束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退还,逾期不办理样书退回手续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由此造成样书毁损灭失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现更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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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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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1、中标人应保证所供图书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的要求。 2、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采购的图书必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供货齐全,送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摆放上书架具体位置。 3、验收不合格的图书(含缺页、破损、错发、短缺等)必须无条件免费全部更换与补齐。 4、交货时要求中标人图书送达时,要求书单相符,码洋标注清楚齐全,每页清单上有册数、金额的合计,每批清单有汇总。书目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随图书一起发送到项目学校。 |
…… |
………… |
付款条件 |
1、本次所采购的货物无预付款; 2、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交货完毕并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预先将中标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入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马山县支行;开户名称:马山县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开户账号:20044101040005567),采购人在收到质量保证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1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将5%的质保金汇入国库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质保金等字样。 |
★其它要求 |
……………… 5、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时~下午17时前按照附件2“图书样书清单”的要求提供样书每种各1本(共100种,投标人必须装箱排序,箱内提供样书详细清单包含书号、书名、出版社、定价、出版时间等信息,以便查对(样书清单中的出版社仅作为参考出版社)),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供样书、所提供的样书低于96%的投标无效,样品递交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所提供的样书情况必须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相一致,符合或优于招标采购要求的。投标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及生产厂家标识。所有样品在2016年10月19日评标结束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退还,逾期不办理样书退回手续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保管,由此造成样书毁损灭失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2、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内容为:
………… 2、技术分………………………………………………………………………27分 ………… (3)样书到书率(共16分)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样书目录(附件2)提供图书样书,每少一本扣4分,扣完为止。 |
现更改为:
………… 2、技术分………………………………………………………………………27分 ………… (3)样书到书率(共16分)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指定书名的样书目录(附件2)提供图书样书,每少一本扣0.5分,扣完为止。 |
3、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截止为:“另行通知”;现更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17时00分;投标样品递交时间截止为: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时~下午17时前。”
4、更改理由:因本项目有投标人提出质疑,我公司根据评委对招标文件的评估论证意见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并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采购。
特此公告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