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信息采集和更新维护服务项目(LBXBZC2020-G3-00009-GSZB) 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0-07-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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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XBZC2020-G3-00009-GSZB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BZC2020-G3-003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信息采集和更新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表中
1、更正内容:二、信息采购要求 “5.信息采集时间要求。要求为三年。第一年是基础调查,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三年是维护和补缺调查。”
现更正为:“5.信息采集时间要求:三年。第一年是全面采集信息及录入,要求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全面采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并录入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两个重点对象要求于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采集和录入。第二、三年是农村劳动力资源日常更新登记及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第一年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年指2021年1月份至12月份,第三年指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
2、更正内容:三、项目实施详细内容增加“5.农村劳动力资源日常更新登记及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原来的第“5”序号更改为“6”。增加的具体内容如下:
5.农村劳动力资源日常更新登记及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一)要求每个行政村至少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在全面采集信息及录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对新成长劳动力等劳动力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意愿、职业培训等劳动力资源变动情况,及劳动力退出劳动年龄、死亡、移居境外等劳动力减少的情况,要按月做好更新登记,填写《广西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更新)登记表》并录入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
(二)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开展求职登记、用工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收集、职业培训开班监督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并按月收集整理相应工作台账:
(1)求职登记台账。应包含封面、目录、工作简要概况、有就业意愿和培训意向人员信息表、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更新)登记表等。业务流程及办事指南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方案》执行(桂人社发〔2019〕24号)。
(2)用工信息和培训信息发布台账。应包含封面、目录、工作简要概况、用工信息发布和培训信息发布表、发布信息的照片等。业务流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方案》执行(桂人社发〔2019〕24号)。
(3)农村劳动力资源更新登记台账。应包含封面、目录、工作简要概况、农村劳动力资源更新登记情况汇总表、广西农村劳动力资源就业培训(更新)登记表。业务流程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印发《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方案》执行(桂人社发〔2019〕24号)。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应包含封面、目录、工作简要概况、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汇总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桂人社统就3号,汇总列至自然村屯)、信息系统数据查询截图(本期数)、信息系统数据查询截图(累计数)、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
(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台账。应包含封面、目录、工作简要概况、广西农村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统计表 (桂人社统就6号,汇总列至自然村屯)、XX行政村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表、2020年 月农村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2020年××月 ××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人员花名册、2020年××月××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花名册、2020年××月××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人员花名册、2020年××月××行政村有就业意愿暂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花名册、2020年××月 ××行政村有培训意愿暂未培训贫困劳动力花名册、来宾市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广东就业人员花名册、来宾市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区内就业人员花名册、来宾市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其他地区就业人员花名册。
中标方负责将“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广东就业人员花名册、来宾市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区内就业人员花名册、来宾市粤桂扶贫劳务协作相关数据汇总表--在其他地区就业人员花名册”数据录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子系统劳务协作模块”,并且确保系统数据、纸质数据与实际相符。
(6)各级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台账、报表及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3、更正内容:三、项目实施详细内容:“5.核验维护阶段。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对信息的采集、录入进行抽查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材料,由实施机构及时整改完善。”
现更正为:6. 核验维护阶段。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对信息的采集、录入、台账等资料进行抽查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材料,由实施机构及时整改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全面采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工作的验收。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及登记工作结束后10天内,按如下方式:村级协管员(享受服务惠民相关补贴的人员)抽检12%,乡(镇)就业社保中心抽检2%,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抽检1%,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5% (含)以上的可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5%的服务费用,合格率低于90%的,视为总体数据无效,不支付启动资金以外的服务费用。
(2)农村劳动力资源更新登记工作及日常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验收。行政村按各项工作要求对购买服务成果进行验收,乡(镇)社保服务中心每季度检查所辖行政村的就业工作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若工作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在问题,由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责成服务供应商按要求立即整改。
(3)群众投诉和上级抽查。1.因未提供规定的公共就业服务,受到群众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每次投诉扣减服务费用的0.5%。2.上级各项临时抽查发现未提供规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或工作台账制作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减服务费用的0.5%,因此受到通报的,每次扣减服务费用的1%
4、更正内容:商务要求表中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30%的预付款作为项目启动款,中标人按期按要求完成委托的项目工作形成数据成果及书面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10%,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成功之后支付支付合同款项的10%,之后每月支付服务费用的2%,最后一个月支付剩余费用。”
现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其合同款项总额的2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完成全面采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服务费用的15%,之后每月支付服务费用的2%,最后一个月支付剩余费用。
5、更改内容:“原开标时间:2020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年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3栋二楼
联系方式:梁茂雪
联系电话:0772-4212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西山路719号
联系方式:0772-42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丽丽 0772-4238777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方式:0772-421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