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NNZC2021-C3-991026-GSZB)成交公告
- 分类:中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31 19:58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NNZC2021-C3-991026-GSZB)成交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中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8-31 19:58
- 访问量:
一、项目编号:NNZC2021-C3-991026-GSZB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中标(成交)日期:2021年08月27日
总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供应商名称:广西桂物金岸制冷空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8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概况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服务 |
1项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次采购有效期三年,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服务情况,在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采购。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爱和(组长)、陆曲波、谭文瑶(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成交服务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计算后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超过3000元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超过5000元的,按计算所得金额计,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xgszb.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联系方式:0771-21890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
联系人:谭文瑶
电话:0771-567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0771-582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58281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最终报价表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1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在线留言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三楼303号
电话:0771-5828069(财务部) 5828116(办公室)
传真:0771-5828112(财务部) 5828117(办公室)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版权所有::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桂ICP备12005166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