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税条线练兵比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S2022-D3-C104)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27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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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税条线练兵比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电税条线练兵比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2022-D3-C1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电税条线练兵比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询价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1 |
电税条线练兵比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 |
项 |
为推进总局“人才强税”战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的有关要去,进一步推进网络安全人才发现培养,拟举办全区税务系统信息技术人才选拔暨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全区税务系统信息技术岗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选拔出全系统信息技术类专业骨干和岗位能手,建立健全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机制,为打造智慧型税务提供有效支撑。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照培训计划及周期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邮寄购买:
磋商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号,磋商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及用途(如未标明项目编号,有可能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gxgszb@qq.com或传真到0771-5828112。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款到即寄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银行账号:800072095766668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自送响应文件或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方式送达,递交方式具体如下:
1.供应商自送响应文件: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2.邮寄快递响应文件:(1)通过邮寄快递响应文件时间至少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小时前,接收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响应文件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3)邮寄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陆超、李睿,0771-5828779。(4)邮寄封面:供应商在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5)采购人在收到通过邮寄快递送达的响应文件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5日9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磋商及最终报价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小组会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参加磋商并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准备好最终报价,并签字及加盖公章,一旦磋商小组通知进行最后报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递交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磋商会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磋商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磋商会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磋商会现场参与磋商流程。本项目磋商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均取消签字流程(非最终报价)。磋商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监督,完成磋商会工作。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项目采购公告在guangx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www.gxgszb.com(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冰0771-5562212,蓝俊0771-5850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0771-582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超
电 话:0771-5828779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